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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实验教学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作者: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提交2020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并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6﹞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中心及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02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一流本科课程)。

参加考核中心和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2。

二、考核方式和要求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实验教学中心年度考核工作,教育部将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评估检查结果,适时对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进行调整,年度报告是评估的重要参考,请各级中心高度重视、如实填写。

(一)撰写年度考核报告

各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中心按照要求撰写2020年年度报告,模板详见附件3-6,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考核报告要求见附件7,请但相关单位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报告电子版发至邮箱:dlca@snnu.edu.cn。

(二)开展年度考核

学校将于2月下旬组织全校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考核报告会,请各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准备汇报PPT(15分钟)、省级实验教学中心准备汇报PPT(10分钟),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责任单位准备汇报PPT(10分钟),考核报告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对外公开。各中心年度报告经学校考核通过后,应于2021年4月1日前在中心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年度报告将按照要求报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备案。

2.强化宣传。年度考核报告是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各中心取得的重要进展情况应及时进行宣传。

3.确定联系人。为保证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8)于2021年1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dlca@snnu.edu.cn邮箱。

4.联系方式:王婉秋 85310378-804

附件:1.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

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名单

3.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20)

4.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2020)

5.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报告(2020)

6.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年度报告(2020)

7.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年度报告(2020)

8.年度考核工作联系人信息表.docx

太阳集团tcy8722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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